根据《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 自治区党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工作组织委员会关于印发〈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简章》精神,通过综合能力素质测试、资格复审、考察、体检等程序,按照“好中选优”的原则,经研究,确定韦桂妮等3名同志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拟聘用人员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于2025年9月2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(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,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)。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。
材料邮寄(送达)地址: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,邮政编码:530022,监督电话:0771-5849130。
附件:自治区司法厅2025年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拟聘用人员名单
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
2025年9月20日
自治区司法厅2025年选聘两新组织
党建工作组织员拟聘用人员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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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准考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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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韦桂妮 |
女 |
211509017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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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滚群芬 |
女 |
21150901210 |
|
3 |
林娇凤 |
女 |
211509020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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